← GLC 閉合框架 / 方案 B · GLC 優先交接
核心修訂:把研究順序從「前三層 → GLC 封頂」倒過來,改成「GLC 先行 → 其餘三層建立於 GLC 之上」。理由是若 GLC 未先嚴格定義,GCC 會缺失目標函數、USRT 會缺失完成態、USEG 會缺失「決策充分」標準。第一版 GLC(記為 GLC₀)必須「資源中立」——不能一開始就要求多項式時間,否則等於把 GCC 偷偷塞進 GLC 的基底定義。拆成五條核心公理,並要求至少 5 個正例、5 個反例與初步形式化才算 GLC Foundation v1.0 完成。
「GLC 定義完成;其他三層研究如何完成。」— 摘自本文第 0 節「本次最重要的架構修訂」。核心哲學:「先定義什麼叫完成,再討論怎麼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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