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S-X72 / 離散本體證明責任原則
提出離散本體證明責任原則:主張「宇宙本體上是離散計算系統」者,須證明其離散性並非測量、座標、量子化譜或計算介面等表示產物,而是在所有無損等價表示下都不可消除的結構不變量。本文區分可計算、可數位表示、可精確模擬與構成本體四個不等價命題,並列出五步證明義務(精確編碼、精確重建、動力學共軛、不變量保存、本質離散性)。同時拒絕反向偷渡:找不到本質離散不能推出世界必然連續,故合法認識狀態至少包含連續、離散、混合、未知四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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