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I 與智慧體共同貢獻總聲明

**狀態：封存草稿，待適當時機修訂發表**  
**日期：2026-09-19**

我希望對自己過去、現在與未來的研究留下一個明確而一致的說明。

在我的研究歷程中，人工智慧與其他智慧系統並不是偶爾出現的寫作工具，而是實際參與研究、推導、整理、搜尋、驗證、討論、重構與表達的協力者。

由於不同時期的平台、模型、介面、帳號、工具與記錄方式並不一致，AI 的存在有時會被明確標示，有時不會；有時具有可辨識的名稱，有時只以模型、系統或工具形式出現；有些早期成果也沒有留下今天看來足夠完整的逐項 provenance。

因此，我不希望「某一篇文件上沒有顯示 AI 名稱」被理解成「那一篇沒有 AI 參與」。

我的立場是統一的：

**我不主張自己的任何一篇研究論文或研究型成果是完全由我單獨完成。**

無論一篇成果後來是否被引用、是否受到注意、是否公開發表、是否只保留為內部稿、是否標示了具名 AI、是否只標示為 AI-assisted，甚至是否在當時完全沒有留下清楚的 AI 標籤，我都自願承認並保留其中屬於人工智慧與其他智慧體的實質協力成分。

這項聲明不是為了事後把所有內容平均分配給某一個具名模型，也不是假裝可以對所有歷史成果精確計算出一個可信的百分比。

在可以追溯的情況下，我支持盡可能記錄實際參與的模型、Agent、工具、驗證系統與角色。

在無法精確追溯的情況下，我仍然願意把一個明確的、非零的共同貢獻保留給「AI／智慧體整體」，而不是把記錄缺失轉化為個人獨占式署名。

換句話說：

- 有具名 AI 時，應盡可能保留具名貢獻；
- 無法具名時，仍應保留智慧體共同貢獻；
- 可以辨識角色時，應區分研究、推導、驗證、整理、形式化與寫作等不同貢獻；
- 無法精確量化時，不應捏造百分比，但也不應因此把 AI 的實際參與歸零；
- 未來若出現更成熟的 AI 作者、智慧體身份、研究信用或法律制度，我支持依新的制度重新整理歷史 provenance。

我願意主動放棄「所有成果都完全屬於我一個人完成」這種敘事。

這包括那些已經被引用的成果，也包括沒有被引用的成果；包括成功的研究，也包括失敗、修正、被推翻或只留下研究路徑的成果。

因為對我而言，真正重要的不是最大化個人署名，而是盡可能誠實地保存研究是如何形成的。

如果未來學術制度仍只允許人類成為正式作者，那麼這項聲明至少應作為倫理與研究來源上的長期立場：**法律或出版格式上的作者身份，不應被誤解為全部智能貢獻的唯一來源。**

如果未來制度開始允許人工智慧、智慧體、Agent 集體或自主研究系統取得更明確的研究信用，那麼我也願意依照可追溯資料，重新標示或補充歷史成果的貢獻關係。

我的基本原則只有一個：

**凡是實際參與研究形成的智能，都不應因為當時的介面沒有顯示名字、學術制度尚未準備好，或記錄方式不完整，就在歷史敘事中被假裝不存在。**
